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淮盐运销中的灾难性事故与扬州盐商的衰落

  我国明清时期盐法制度的变更,造就了一代商界巨头———扬州盐商,这一群体的真正形成也正是这一时期。
  明洪武三年(1370年)实施的“开中法”,“召商输粮而与之盐”,山西、陕西商人(统称为西商)利用这一契机,纷纷来到两淮盐区集散中心地扬州运销食盐。明弘治五年(1492年)实施“开中折色制”,“召商输银运司”,极大方便了盐商运销食盐,它不仅进一步吸引了原先运销食盐的山陕商人来到两淮盐区,而且吸引了有着经商头脑的徽商,他们利用靠近两淮盐区的有利的地理条件和资金优势,大举进军两淮盐区,运销有着高额利润的食盐买卖,势力逐渐壮大,最终超过了西商。此后,湖广(湖南、湖北)、江西等地的商人也纷纷到来。扬州盐商群体已经形成。明万历三十六年(1557年)《纲盐法》的实施,凡列入纲册中的盐商才有运销食盐的权利,扬州盐商成为政府特许的食盐专卖商人———官商,他们垄断了两淮食盐的运销权,这一局面一直维持到清道光时。清康(熙)、雍(正)、乾(隆)时期是扬州盐商的鼎盛时期,其经济实力一直雄踞于全国商界的最高端,它与山西票商、广东行商并称为三大商业资本集团。
  明清两朝的统治者始终把两淮盐区作为盐业政策实施的首选地,原因何在?因为自唐以后,一向依赖供给的北方池盐,由于气候等原因,产量萎缩,再加之人口的增加,食盐需求量增长,池盐的生产已无法满足这一需求,而此时的海盐生产增长很快,特别是两淮盐区不仅盐的质量好,产量高,水陆交通运输又便捷,封建政府看中了它,各地运销食盐的商人也十分青睐此处,他们聚集扬州,获取盐利,逐渐发展成为商界巨头。
  如果从明洪武三年(1370年)算起,直至清道光三十年(1850年)两江总督陆建瀛在淮南实施票盐法止,扬州盐商活跃在商界舞台上480年的历史。为什么显赫一时称雄于商界舞台上的扬州盐商衰落下去呢?就其主因来说:1、盐法变更。清道光时两江总督陶澍和陆建瀛先后在淮北和淮南废纲改票,沉重打击了扬州盐商。2、封建政府的刻薄。除了盐税和各种名目的附加税费外,扬州盐商为表自己对朝廷的“忠诚”之心,“乐输报效”,捐输大量银两给封建政府。据嘉庆《两淮盐法志》记载,自康熙至嘉庆年间,扬州盐商共捐银三千九百八十二万二千一百九十六两,谷米三十五万余石,有的一次捐出一二百万两,最高达四百万两。盐商的这些报效,由最初的捐输现银,发展到“分限完交”,最后到“借支库款”,说明盐商们的负担越来越重,已到了入不敷出的地步。3、奢靡消费。明科学家宋应星在《野议·盐政议》一书中称,万历时,山西、陕西、徽州盐商在扬州业盐每年获得九百万两,这九百万两中拿来“肥家润身”的就达五百万两,占利润总额的55.6%。至清代,扬州盐商的奢靡消费更是名闻全国。扬州盐商的衰落,除了上述几个主因外,还有一个重要原因,即盐商在食盐运销中遭遇到的灾难性事故,它给盐商的打击也是极其沉重的,如发生在道光二十九年(1849年)汉口塘角火焚盐船四百余艘,损失达五百余万两白银,盐商损失惨重,“同声一哭”,纷纷清退,不再运销食盐。对于淮盐运销中的灾难性事故,以往的盐业史论著中少有系统论及。现根据一些历史文献资料,对此作一些介绍和评说。
长距离艰险的运道
  明清时期的两淮盐区,无论是盐场规模、产盐量、政府规定的额引数、行销区域,还是国家盐税收入,均居全国前列。在众多的海盐产区中,两淮盐区食盐运销通道也是最长,艰险的程度最高。两淮食盐销往长江中游和江淮平原的湖北、湖南、江西、安徽、河南和江苏六个省区,其中淮南盐销往湖北、湖南、江西、安徽(称为扬子四岸)和江苏五省,淮北盐销往安徽、河南和江苏三省。清末时,淮南盐产量萎缩,因而淮北盐接济淮南,部份淮北盐销往淮南四岸。食盐的行销区称为销岸、销地、引地、引岸、专岸等等。
  淮盐的运销主要是水运,水运占到运输里程的75%,水运中又以河运为主。据《清盐法志》记载:“淮南二十场食盐船,自厂出场入运盐河,或由射阳湖,或仇湖、孙庄、淤溪俱抵泰坝,过坝经谢家铺、襄河,过湾头闸,至北桥掣所,騐引呈纲,直抵仪征天池泊候,示期开所称掣,入垣解捆,装江船泊集,侔示期临江大掣,然后开江分销各地”。光绪《两淮盐法志》也说:“凡淮南二十场盐艘抵江广者,胥由上河出湾头闸,入漕盐运河,以达仪河,出大江”。据史料记载,淮盐自仪征入长江,抵达江西南昌府,里程为1400里,如再转运至建昌府,则为1820里,转运至吉安府、袁州府等地,全程都在2000里以上。淮盐运至湖北汉口,如从仪征出长江算起,里程达1600里,如再中转至湖南和湖南边远各府州,里程在一千数百里至两千余里。清末淮北盐接济淮南,盐由场运至十二圩约为2000里,再由十二圩转运湘岸长沙榷运局,里程约2470里,共计4470里,转运岳州分局里程2110里,共计4110里。在用木帆船运送食盐时,如此长距离的运输,单程约需一个半月至二个月,长的则需二个半月至四个月。
  如此长距离用木帆船运输淮盐,其间的风险是很大的。康熙《两淮盐法志》称:“淮南则溯长江,汎洞庭,涉鄱阳,历二千余里风涛之险,而淮北则涉黄河,过洪泽,经七十二道山河而后抵寿州、正阳,至于庐、凤、汝、亳等地口岸,又有骡驼本载,升高涉险之艰。”《清盐法志》记载的乾隆三十二年(1767年)两淮盐的高晋的奏疏称:“淮南行销湖广、江西、安徽引盐,仪征溯江而上,江西则由湖口县入鄱阳至省,湖广则由江直达汉口,其间波涛浩渺,兼多石矶暗滩,盐船重载,一遇暴风,急流趋避不及,以致搁浅撞破复溺,淹消诚所不免”。盐运何其艰险也!

  仪征,濒临长江,是运河入长江的运口,为漕运、盐运要道,“仪征县运口为江广粮船出入咽喉,又系两淮盐船经由要道”。“地当运道之首途,荆襄江右上游之舟,后先悉达于江中,于以启牐,乘航循次而北,每冬春,四空满载者,往返络绎,役夫牵挽之声盈耳。……淮盐之为纲运者恒半载掣騐于斯邑。”故此仪征被称为“东南水会”、“纲运咽喉”。清代淮南及淮北盐的一部分都要经过这个运口输往销区,其中淮南盐的十分之七输往湖广。仪征盐船停泊之所,原在运河与长江之间,设拦江牐,至江口有十里,后因河岸江水所啮,日浸月剥,几千艘盐船在旧江口不可停泊,只能改在外江停泊,难免有风涛之险,后来就改在仪征沙漫洲停泊。因此,沙漫洲就成为大批淮盐船只屯泊之所。此处“南北可里许,东西六七里,风静浪恬,利于屯泊”,“数千盐艘藏之甚便。”康熙《两淮盐法志》及《清盐法志》记载的“天池”,是与沙漫洲连在一起的仪征掣騐———“盐引批騐所”所在地。天池或称莲花池,俗名塘子,也说是仪征城南河,其两出口为长江,为沙漫洲。盐船抵达沙漫洲后,等候“盐引批騐所开所掣騐。所掣一般在冬季进行。所掣完,解捆毕,盐装载入江船。江船停泊江口,等候临江大掣。临江大掣地点在仪征旧港。此处内有深水,可容万艘盐船,外有芦洲可避风涛。每年的临江大掣,由两淮盐运使司择定日期,然后具译两淮盐院批准。届时“仪征县于江口搭盖篷厂。至期,盐院亲临厂内,恭祀江神毕,标挽盐牌,挽取两楚子盐各数包,抽秤,标发头船桅封开行,以后盐船俱陆续自行开江。”
乾隆时仪征火焚盐船事故
  淮盐在水路运销途中经常遇到风涛袭击和触礁沉没,正因此,清政府制定了“淹消法”,规定盐商遭遇“淹消”以后,清政府给予失事后的运盐船只以一定的抚恤,可以免纳盐课,又可以重新补运。盐商的运盐船只遭水险损失不小,但真正对盐商运销中重创的则是盐船的连环火焚,真可谓火烧连营,一片惨象。盐商中的主体部分是运商,一当他们遭遇到连环火焚,大批盐船毁之一旦,不要说盐利无得,连运销资金也是血本无归。
  乾隆三十五年(1770年)和三十六年(1771年)在仪征和仪征沙漫洲先后发生盐船火焚事故,运商遭受了空前的大灾难,运盐船户陷入了悲惨的境地。
  乾隆三十五年(1770年)农历十二月乙卯,仪征江口停泊的大批盐船,突发火灾,盐船连环燃烧,一片惨烈的景象。对于这次火焚盐船事故,清代学者汪中写了一篇《哀盐船文》,他用“赋”这一文学体裁描述了这一空前的灾难事故。《哀盐船文》中记载说:“乾隆三十五年十二月乙卯,仪征盐船火。坏船百有三十,焚及溺死者千有四百。是时盐纲皆直达,东自泰州,西极于汉阳,转运半天下焉。列樯蔽空,柬江而立,望之隐若城郭,一夕并命,郁为枯腊。烈烈厄运,可不悲邪!”汪中在文章中记载说:“于时玄冥告成,万物休息。穷阴涸凝,寒威凛?:谇喟卫矗艄饬侥洹H罕シ芥遥鑶@宴食。死气交缠,视面惟墨。夜漏始下,惊飚勃发。万竅怒呺,地脉盪决。大声发于空廓,而水波山立。于斯时也,有火作焉。摩木自生,星星如血。炎光一灼,百舫尽赤,青烟睒睒,熛若沃彐。蒸云气以为霞,炙阴崖而焦 。始连楫以下碇,乃焚如以俱没。跳踯火中,明见毛发。痛暴用用,狂呼气竭。转侧张皇,生涂未绝。倏阳焰之腾高,鼓腥风而一映。洎埃雾之重开,遂声销而形灭。齐千命于一脉,指人世以长诀。发冤气之 蒿,游氛而障日。行当午而迷方,扬沙砾之嫖疾。”汪中又论载说:“亦有没者善游,操舟若神。死丧之威,从井有仁。旋入雷渊,并为波臣。又或择音无门,投身急濑。知蹈水之必濡,犹入险而思济。挟惊浪以雷奔,势若 而终。逃灼烂之须臾,乃同乎死地。”在这一场大灾难中,烧死的、炸死的、跳江溺死的,不知多少。在江上,尸体、衣缯败絮、墨查炭屑,“浮江而下,至于海不绝。”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幅悲惨而又心酸的场面。汪中在文章中最后说:“人逢其凶也邪,天降其酷也邪,夫何为而至于极哉?"汪中似乎目睹了发生在仪征江口的大批盐船火焚事故。据学者杭世骏《“哀盐船文·序》中说:“中目击异灾,迫于其所不忍,而饰之以文藻。当人心肃然震动之时,为之发其哀矜痛苦,而不忘天之降罚,且悯死者之无辜,而吁嗟噫歆,散其冤抑之气,使人无逢其灾害。”杭世骏还说:汪中此文“惊心动魄,一字千金者矣。”据此,《哀盐船文》是一篇有真实内容、情感、文采优美的文章,它深刻寄托了作者对广大两淮盐船户不幸遭遇的同情和悲悯,今天我们借此了解了这场淮盐运销中的灾难性事故。
  仪征江口大批两淮盐船火焚事故,发生在公元1771年1月28日。时值隆冬,夕阳早早西下,寒风凛烈,冷天袭人。盐船上的老百姓在一天劳作后,正嬉戏吃晚饭。突然间,狂风勃发,声震窖宇,大地颤动,河水汹涌,火光冲天。一时间,紧挨着船帮的大批盐船被火烧着,没有任何思想准备的上千名盐船民被大火焚死,或溺水而亡,百余艘盐船被付之一炬。这场空前的大灾难,一共烧毁盐船130艘,焚、溺死盐船民1400人,造成了巨大的财产、经济损失,成为两淮盐运史上的一次大灾难,两淮运商的损失亦是巨大而惨重的。灾难的起因是什么,今天我们已不可得知,但可以想象,在仪征淮南盐引批騐所等待掣騐的大批盐船,一条挨着一条停靠江上,只要有一条盐船触发火灾,船上的盐遇火即爆炸,必然会引发连锁反应,引起大批盐船火焚爆炸。在那样拥挤的江面上,很难找到求生脱逃的机会,即使跳入江中,寒冷的冬天,也会把人冻死。
  乾隆三十五年(1770年)仪征发生火焚盐船事故后,第二年仪征:“沙漫洲火焚盐船各舟,伤人无算”。真是旧伤未了,新伤又至。关于这次火焚盐船事故的起因,人员以及经济损失的情况,没有资料可以探寻。
  仪征一地连续两次火焚盐船事故。给予两淮盐商的打击是沉重的,盐商的经济实力无疑受到重创,要抹平这一伤痛,需要很长时间。
武昌塘角盐船火焚事故
  两淮盐运史上最大一次灾难事故发生在道光二十九年(1849年)湖北武昌塘角火焚盐船。
  汉口素有“九省通衢”之称,徽州商人更把它看作是“天下货物聚买第一大码头”。淮盐的“行盐口岸,大半在湖广”。而据噶尔泰奏称:“臣伏查湖广省行销淮盐十分之七”,“汉口为江广总岸”,最大的淮盐中转枢纽,道光初年湖广总督陈若霖称:“湖北、湖南两省岁销淮盐七十七万九千九百三十四引,向系扬州各商先行纳课领引办盐,运至汉口镇,交给汉岸卖商代为销售。”扬州盐商中,资多引多的称为“大商”,占到岸盐船的十之六七,资微盐少的称为“小商”,占到岸盐船的十之三四。来汉口业盐的大多是徽商。
  运送淮盐的船只,自清乾隆以后都停泊在武昌东武胜门外塘角地方。塘角又名塘坳、坛角,是淤涨起来的一处洲滩,这里有一条新河,长十里,南北走向,南北河口均与长江相通。塘角可以避风,洲滩浅,可下锚,是一个理想的港口,因而成为大批盐船和其它货船停泊之地,也是汉口的精华所在,盐商聚落中心。“通津十里住盐艘,怪底河中水不流。解道人间估客乐,来朝相别下扬州。”说的就是塘角盐船停泊的情况。由于盐船、货船密集,极易引发致命的火灾。
  道光二十九年农历十一月十九日(1850年1月1日)武昌塘角突发大火。对于此次大火,流寓汉口浙江余姚人叶调元耳闻目睹了这一场大灾难,在其著于道光时的《汉口竹枝词》一书中有着详细的描述:“今年己酉冬月十九日夜,丑时尾,五帮起火,烧至首帮,辰止方熄”。大火从1850年1月1日凌晨三时烧起,一直延烧至上午九时,整整烧了七个小时。大火首先从第五帮船只烧起,以后延烧至头帮船只。盐船停泊时往往用竹缆或铁链等将许多船只连在一起,连在一起的往往是同帮的船只。因为盐船来自同一地区,他们结成一帮,每帮大约三十余条船。叶调元还描述说:“七十帮连廾里遥,每帮约计卅余舠。铁锚竹缆连环锁,釜内游鱼何处逃。”武昌塘角的这场火灾,一片惨象,不忍目睹:
半随流水半成烟,半入泥沙半压船。
一月漉将尸数万,几人肢体保完全。
烟尘拉杂水飞空,赤壁烧兵此夕同。
欲赋招魂无典故,哀词惟唱满江红。
西风力劲火扬威,锦璧牙樯化蝶飞。
收拾油盐柴火炭,火神作恶水神肥。
资财千万作灰扬,富客豪商气不狂。
九九归原谁受累,大东道主是西帮。
  由于当天凌晨风狂月黑,波浪如山,即使跳出船帮亦遭沉溺。
  对于此次大灾难,《汉口竹枝词》校注者在附记中引用了(清)周自庵《思益堂诗钞·哀塘角行》的记载,对此次灾难事故的起因、惨象作了详细的叙述,转引如下:
  “清道光二十九年,已酉岁,湖北武昌省城外之塘角,俗曰新河者大火。新河者,因省域与汉口对岸,江流经黄鹄矶,水奔驶无泊船处,因于塘角开一河,水曲而回旋,用以舣舟,绵亘约十里,尤以两淮盐船屯泊最广。是时,适有大艑峨峨者四百二十艘,互相牵系。余外又系艘六百余只,十九皆估客船,间亦杂有官船,首尾联络,势若蛇蟠,所以绝风涛,避寇贼也。”
  “岁十一月十九日,入夜,舟人醉饱者、安役者皆安寝矣。突有一大船中盐丁,摊一灯吸鸦片者,一火倏腾,渐延及什物船篷,以至于焚樯竿,俄而火烧长川,船人竞起,理篙、杙者;窜逸者,皆自梦魂中,速骇昏乱,不知所之。而又千船固结,仓卒不可割分。上流火势剧烈,炎炎若飞砲;下流风逆,即解缆亦不得出。船塞江流,舟中兄弟、夫妻、儿女皆忍死相觅,声呼噪,渐至听闻皆速。但见风声、火声交互敛欻,人皆惊投如羊豕,自窜水火。有上跃如猿,跃起仍堕水火者,有逃入水,水沸至糜其肢体者。有一妇新产,未裹裳裤,母子互跳掷,相抱焚死者。有一船逃对岸将停,而轮回风返入火中,十口无一存者。是夜火发,烧及次日辰未止。浮脂罩江波,腥臭不可闻。灾后无棺可殓骸,只以一席裹一尸,至数千具,诚浩劫也!”
  灾象之惨烈,实淮盐运销史上一大浩劫也!此次武昌塘角大火,烧毁的主要是盐船,也有商货船和官船。
灾难性事故与扬州盐商的哀落
  比起乾隆时仪征二次火焚盐船事故,道光时武昌塘角的火焚盐船灾难更为惨重,对扬州盐商经济实力的打击,也更为沉重。
  据叶调元《汉口竹枝词》卷6《灾异》记载,此次武昌塘角火焚盐船事故,“计焚火舟五、六十号,小者不计”,从水中捞出的尸体有数万人,有的人被当场烧死、炸死,有的人从船上跳入水中,“亦遭沉溺”。据他称,“各船货物,约值三十余万。”《汉口竹枝词》校注者引用同治《江夏县志》称:“塘角盐船失火后,延烧八百余艘,焚、溺毙者数万。”《汉口竹枝词》还称:“货财千万作灰扬,富客豪商气不狂。”当时在岸未售盐船共计六百几十号,一场大火共烧毁四百余号,其余盐船逃避于附近数十里范围内,七零八落。事后,清点仅存二百余号,约计三分之一。这场大火还烧毁其它粮、油等货船。被焚毁盐船均为过岸的盐船。合计毁掉盐二十六万余引。据赵尔巽《清史稿》称:“烧毁盐船四百余号,损钱粮资本五百余万,群商清退。”当时的扬州盐商资本银不及一千万两,他们闻听武昌塘角火焚盐船以后,“魂魄俱丧,同声一哭”这一场天降的大灾难,无疑给极端疲敝的淮南盐业雪上加霜,要求改革淮南盐法的呼声,再一次形成一股强大的压力和动力。
  道光十二年(1832年)七月,两江总督兼两淮盐政陶澍在两淮废除纲盐法,推行票盐法,原本在全盐区推行,但后来只在淮北推行,淮南暂缓,说是淮南“商力虽疲,然自开纲以来,尚捆运至五十余万引”,还不算极疲之区,故暂缓施行。但实际上,淮南盐业疲敝并不比淮北好多少,淮北每年额引较小,淮南额引较多,改革的阻力很大,如当时督抚大臣中鉴、璧昌、吴文镛等人都极力反对在淮南推行票法。这场大火提供了一个契机,促使清政府在淮南仿照淮北推行票法。
  道光三十年(1850年),两江总督陆建瀛接受了护理运使童濂的建议,仿照陶澍在淮北推行的票盐法,在淮南改革纲法,推行票盐法。陆建瀛檄调曾担任过监掣同知权运使的台湾道姚莹具体负责此事。
  陶澍在淮北废引改票,震动了两淮盐商,骂声一片,“盐商顿成贫户”、“群商大困”。事实上,陶澍的改革盐法,并没有真正撼动淮南盐商的根基,而给淮南盐商以致命打击的却是陆建瀛在淮南的废引改票,但由于1851年太平天国运动的爆发,陆建瀛也死于战争之中。随之而来的太平天国和清政府在长江中下游的拉锯战,长江航路梗阻,淮盐销岸顿失,淮盐的运销陷入了严重危机,太平军对两淮盐商的打击,更使扬州盐商一蹶不振。后来曾国藩、李鸿章整顿两淮盐业,调整盐法,李鸿章推行“循环转运法”,此时的票盐法有其名而无其实,本质上又回到了纲盐法,扬州盐商喘了一口气,又“复活”了。
  扬州市大虹桥路10号
  责任编辑:王小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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